A.定点医疗机构应尽可能使用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项目,切实减轻参保人的负担
B.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服务时,应明确具体自费项目和费用,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
C.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床位费收费标准,对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床位按最高标准记账
D.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低于或等于社会保险床位支付标准的床位数,应不少于总床位数的80%
A.市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按《深圳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评分占80分
B.市社会保险机构定期制定《参保人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表》和《参保人对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表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参保人的评分占总分值20%。
C.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科室、医生、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站不单独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其行为视为定点医疗机构的行为,纳入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等级考核范围。
D.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类别分别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按分数排序:市三级综合医院、区属二级医院、街道二级医院、街道一级医院、市属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社会办医院
A.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医疗服务站发生的目录内的药品费用,按以下标准结算:当月统筹基金应付门诊药费总额=医保药品记账费用总额×30%×95%;当月个人账户应付门诊药费总额=医保药品记账费用总额×70%×95%
B. 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门诊大病费用:当月应付门诊大病费用总额=医保记账费用总额×95%
C. 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与结算医院的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定额结算 当月应付门诊费用总额=12元×绑定人数×95%
D. 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的常规、基本项目,按服务项目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当月产前检查应付费用=医保的记账费用总额×95%
A.办理入院手续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之日起3日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记账(制卡期间的除外)
B.出院时不得超量带药、带诊疗项目,参保人出院后所做检查、化验的费用不得记入住院账目内
C.住院治疗期间,应配合医生积极治疗
D.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住院治疗
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提供服务时,应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住院清单中应列明的内容包括:()
(1)各收费项目类别、名称、规格、次数、单价 (2)各收费项目的医嘱日期、检查治疗日期
(3)各收费项目的比例自付金额、医保记账金额 (4)完全自费项目及金额、总金额
A(1)
B(1)(2)
C(1)(2)(4)
D(1)(2)(3)(4)
住院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以及无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应当就近选定本市已纳入农民工医疗保险(原劳务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一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或社区医疗服务站为门诊就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