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有责任。A、B两车只有交强险,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7000元,死亡伤残费用6万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两车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则()。
A.双方同责,A车需赔车损3500元
B.A车共赔付62000元
C.A车共赔付69000元
D.B车赔偿3500元
C、A车共赔付69000元
A.双方同责,A车需赔车损3500元
B.A车共赔付62000元
C.A车共赔付69000元
D.B车赔偿3500元
C、A车共赔付69000元
A.5000
B.3000
C.2000
D.4000
A.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B.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 000元)以内
C.两车或多车互碰,只一方投保交强险
D.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A车承保情况:家庭自用车条款 车辆购置价90000元,车损险保额80000元;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20000元/座X5座;投保不计免赔率(含车损、三者、车上人员);交强险。
我司该如何赔付此案?
田某在2009年10月将其一辆载重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25万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责任限额5万元/座,2人),2010年2月5日,田某驾驶该车在广东某地与一辆别克新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田某在该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别克车主在没有通过田某的同意下,聘请价格事务所对其别克车进行损失评估,评估别克车损失为68700元。别克车主以此为依据向田某提出索赔: 1、要求田某赔偿车辆损失68700元; 2、要求田某赔偿别克新车贬值费用35000元。
请问该案应如何赔偿?
A.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B.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 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 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元)以内。
C.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 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 主次责任)。
D.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A.两车或多车互碰
B.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C.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
D.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
E.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均有责任
F.当事人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A.事故车辆均在各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B.在道路上发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的道路交通事故
C.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内
D.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A.保险人分别在主车、挂车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
B.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按主车、挂车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的原则计算赔款。
C.主车与挂车互碰,分别属于不同车主的,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D.挂车交强险不参与事故的赔付
E.交警没有规定调解的情况下,两车的商业险要以挂车的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