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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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个月未申报的参保缴费单位,由主管地税机关依据《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纳入非正常户类别管理。
A.1
B.3
C.6
D.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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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B.3
C.6
D.12
A.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
B.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缴费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当发出公告,责令其1个月内改正
C.逾期不改正的,应当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D.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缴费单位被列为非正常户后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A.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及时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可以补交
B.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
C.无用人单位的本市户籍参保人,由本人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
D.在本市连续参保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补交医疗保险费,补交后其连续参保年限不受影响。
A.3个月,2个月
B.3个月,3个月
C.1个月,1个月
D.2个月,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