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乙在对C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因疏忽大意而出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该报告直接给C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乙的疏忽大意并不属于重大过失。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该按照何种方式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2)乙在对C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因疏忽大意而出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该报告直接给C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乙的疏忽大意并不属于重大过失。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该按照何种方式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A.甲、乙、丙、丁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A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丁均以其在A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在A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某一领域不具备专业技能,则不能承接该业务
B.如果考虑以投标的方式接替其他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服务,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专业角度或其他方面确定应否承接该业务
C.甲公司是国内独家从事某稀有金属开采商,A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其审计,乙公司从事产品制造,其主要原材料由甲公司供应,乙公司拟聘请A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年报进行审计,A会计师事务所与乙公司的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后同意接受委托
D.B会计师事务所对丙公司2012年的年报审计后发表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丙公司拟聘请C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2年的年报再次审计,在取得授权与B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C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该业务
(1)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018年9月15日,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8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其控股子公司。A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1月1日起担任乙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5年。
(2)B注册会计师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A注册会计师同处一个业务部门。2018年3月1日,B注册会计师购买了甲公司股票5000股,每股10元,由于尚未出售该股票。
ABC会计师事务所未委派B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
(3)丙公司系甲公司的母公司,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C的妻子在丙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4)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成员D曾在甲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工作,于2018年2月10日离开甲公司,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
(5)2018年2月25日,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日公司委托,提供内部控制设计服务。
要求:针对上述(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是否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并简要说明理由。
A.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由甲、乙依出资比例按份承担责任
C.由乙承担全部责任
D.由甲承担全部责任
A.ABC会计师事务所应拒绝接受乙公司的委托
B. ABC会计师事务所应拒绝接受丙公司委托
C. ABC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告知乙公司和丙公司这一情况,如果获得乙公司和丙公司的同意,才能在此情况下执行业务
D. 不影响ABC会计师事务所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遵循,可以直接承接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能否作为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为什么?
(2)丙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
(3)对债权人A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4)假设合伙协议约定只有甲和丁才有权执行合伙事务、乙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乙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甲、丁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益,并明确地向B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
(5)假设合伙协议规定由甲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丁向B公民借款时,在征得甲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B公民,丁的出质是否有效?
A.甲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B.甲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C.甲、乙公司均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D.甲、乙公司均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A.乙企业和丙企业分给甲企业的投资收益均适用间接抵免政策
B.乙企业和丙企业分给甲企业的投资收益均适用直接抵免政策
C.乙企业分给甲企业的投资收益适用直接抵免政策
D.乙企业分给甲企业的投资收益适用间接抵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