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外就医,结算时不清楚就医医院为联网医院,个人垫付所有费用,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医疗零星报销?
答:可以。在出院之日起90天内携带相应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禅城区的参保人可到禅城区任一社保分局)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注意:自2021年2月1日起(住院以入院日期为准),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内、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不予支付。
答:可以。在出院之日起90天内携带相应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禅城区的参保人可到禅城区任一社保分局)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注意:自2021年2月1日起(住院以入院日期为准),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内、市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不予支付。
下列关于参保人市外转诊就医,错误的是:()
A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市外住院转诊条件的,应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指定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
B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市外住院转诊条件的,应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指定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
C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原结算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实行逐级转诊
D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原结算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实行逐级转诊
下列关于自行转诊就医报销的规定,错误的是:()
A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未经结算医院转诊、按逐级转诊程序,在结算医院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
B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未经结算医院转诊、按逐级转诊程序,在结算医院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40个百分点
C综合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未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
D综合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未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40个百分点
A.具有市外就医介绍信开具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关于对广州部分医院授予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规定,为在本院就诊的参保患者进行电脑转出登记,并开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介绍信
B.不按规定为参保人开具转诊介绍信的,经调查核实后,按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处理,情况严重的暂停或取消诊断医院资格
C.对参保人未持有有效的市外就医手续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对其住院医疗费按规定刷卡记账,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D.对参保人未持有有效的市外就医手续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对其住院医疗费按规定刷卡记账,报销比例降低40个百分点。
下列关于农民工医疗保险,错误的是:()
A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应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也可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
B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自行到结算医院及其下属社康中心以外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非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C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自行到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非急诊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D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应支付费用的90%报销
A.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住院治疗
B.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应由原结算医院出具转诊证明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或上一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
C.出院时不得带药、带诊疗项目,参保人出院后所做检查、化验的费用不得记入住院账目内
D.参保人不得违反医疗原则,提出其他不合理的医疗、用药要求
A.办理入院手续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之日起3日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记账(制卡期间的除外)
B.出院时不得超量带药、带诊疗项目,参保人出院后所做检查、化验的费用不得记入住院账目内
C.住院治疗期间,应配合医生积极治疗
D.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住院治疗
A.1~2周
B.2~3周
C.3~4周
D.4~5周
E.6~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