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仪器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适用
A.如果该船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如果在中国法院审理,则适用德国法
C.“比西”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D.暴风雨造成的仪器湿损属于单独海损,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A.如果该船碰撞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适用中国法
B.如果在中国法院审理,则适用德国法
C.“比西”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D.暴风雨造成的仪器湿损属于单独海损,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A."比西"号采取的自愿搁浅措施所引起的损失属于共同海损
B."比西"号因碰撞而进入避难港的费用属于单独海损
C.暴风雨造成的仪器湿损属于单独海损,应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D.暴风雨造成的仪器湿损属于单独海损,应由承运人负责赔偿
A.A市为交货地
B.B市为交货地
C.A市为付款地
D.B市为付款地
A.解除合同
B.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D.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A.唐某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甲公司有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乙宾馆接到该电报后,遂向甲公司回复称:只欲购买甲公司50台电视机,每台电视机付款3200元;60台电冰箱,每台电冰箱付款2500元,共计支付总货款31万元,货到付款。
甲公司接到乙宾馆的电报后,决定接受乙宾馆的要求。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乙宾馆,如双方发生纠纷,选择A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公司同时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乙宾馆。丙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遭遇洪水,致使部分货物毁损。丙公司将剩余的未遭损失的货物运至乙宾馆,乙宾馆要求甲公司将货物补齐后一并付款。
甲公司迅速补齐了货物,但乙宾馆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表示不能立即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乙宾馆推迟1个月付款。1个月后经甲公司催告,乙宾馆仍未付款。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宾馆解除合同,乙宾馆不同意解除合同。甲公司拟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释合同,并要求乙宾馆赔偿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合同、仲裁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向乙宾馆发出的电报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2)乙宾馆的回复是承诺还是新的要约?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对运货途中的货物毁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4)甲公司能否解除与乙宾馆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5)甲公司能否向法院起诉?为什么?
A.1500元
B.600元
C.1470元
D.1450元
A.交付该钢材的行为
B.该批钢材 (⊙o⊙)
C.甲公司和乙公司
D.乙公司收到钢材后向甲公司付款的行为
A.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与丙公司一起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其未履行合同是因丙公司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