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车辆登记证书
B.过户证明(过户协议)
C.双方关系证明
D.租赁合同
E.二手车交易发票
A.因联系不上,或长期在外地、国外车辆借子他人使用,或亡故、在押期间,车主无法到保险公司客服柜台的,投保人单独进行“双录”“双录”时须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明。
B.车主与投保人不一致且车主性质代码为个人时、一个投保人最多只允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各N辆车(N初始化为5)。
C.上级公司、上级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为下级公司、下级单位的车辆投保并支付保险费:下级公司、级单位可以作为投保人为上级公司、上级单位的车辆投保并支付保险费:此两种情况视为投保人与车致。
D.投保人为自然人的,保险公司出单前要向投保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投保确认码,录单人员录入“投保确认码”后方能缴费出单、每个电话号码最多推送N次投保确认码”(N初次设置为3)、超过N次系统进行强制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