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作业人员在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就上岗作业的,每发现()及以上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就上岗作业的,给施工单位记5分。
A.4人
B.3人
C.5人
D.2人
A.4人
B.3人
C.5人
D.2人
A.复合地基承载力经检验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每出现一根记5分
B.程桩承载力检验数量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少一根记3分
A.电气工程主要材料。电线、电缆、灯具和配电箱材质、规格及性能参数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记3分
B.金属导管、线槽、电缆桥架、电缆支架、配电箱记3分
C.保温绝热材料材质、规格及性能参数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记3分
A.基坑支护形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记8分
B.基坑局部出现坍塌现象的,每发现一处记3分
C.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的,每处记3分
D.属于深基坑工程的,每处记5分
E.单次检查最高记10分
A.支护形式。支护形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记8分
B.坡顶堆载。边坡存在超量堆载的,每发现一处记3分
C.高度超过8米的边坡工程,每发现一处记5分
D.施工排水。未按设计或专项方案要求设置截、排水措施的,记3分
E.单次检查最高记10分
A.渗漏水。地下室、屋面、卫生间等防水工程以及外墙工程施工完毕后出现渗漏水的,每出现一处记3分
B.钢筋混凝土栏杆后置预埋件的连接方式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记5分
C.幕墙工程。幕墙立柱和横梁材料的型号、规格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发现一处记5分
A.设备管理。使用达到报废年限设备的,记3分
B.无安装(或拆卸)告知书或告知书未向主管部门告知就开始安装(或拆卸)的,记3分
C.首次安装四方验收合格后30日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记33分
D.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记3分
E.后期检查无法提供现场监督检查记录的,记3分
A.使用淘汰产品。外脚手架使用竹架等淘汰产品的,每个单位(子单位)工程记15分
B.主体结构已施工至二层及以上,无临边防护措施或外脚手架未及时搭设的,记8分
C.整体提升脚手架产品无住建部组织鉴定或验收的合格证书的,记5分
D.安装、拆卸单位无相应施工资质的,记5分
E.安、拆过程中无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记5分
A.使用达到报废年限设备或省厅淘汰产品的,记10分
B.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上岗作业的,每发现一人记3分
C.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的,记3分
D.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记5分
E.施工升降机首次安装或附着后未经四方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记5分
A.使用淘汰产品。模板支架采用木立柱、门式钢管支架或钢木混撑的,记5分
B.高大模板支架。高大模板支架立柱钢管实测壁厚小于3.24mm的,每发现3根记5分
C.高大模板支架可调托撑螺杆外径小于36mm的,每发现3处记5分
D.立柱纵距、横距不符合施工方案及规范要求的,每发现3处记1分,单次检查最高记6分
E.立柱支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200mm的,每发现3处立柱记1分
A.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规定每个季度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弄虚作假的,记5分
B.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每发现一份记3分
C.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未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月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或自评弄虚作假的,记8分
D.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或无隐蔽验收资料(包括签字不齐全)就擅自隐蔽的,记3分
E.施工企业未按企业管理制度或主管部门要求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并做好可追溯记录或检查弄虚作假的,每次给施工单位记5分
A.主要材料、钢筋接头使用。钢材、水泥、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或钢筋接头经检验不合格但已使用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每发现一批次记5分
B.主要材料、钢筋接头检验。钢材或水泥、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或钢筋接头送检频率不满足要求的,每少一批次记5分
C.钢结构原材料。进场的钢材、钢铸件、焊接材料、连接用紧固标准件的品种、规格、性能不满足国家产品标准或设计要求的,每发现1个批次(规格)记5分
D.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焊缝质量等级经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每发现1处记5分
E.检测数量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每少1处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