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接种程序。接种2剂次,间隔14-28天,推荐间隔28天()
是
解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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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A.3月龄~5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6个月
B.≥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小于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
C.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龄~5岁使用DTaP,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A.无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史者,接种3剂次,第1、2剂间隔4~8周,1年后接种第3剂;加强免疫一般每10年加强注射1剂,如遇特殊情况也可5年加强1剂
B.接种剂量0.5ml,接种途径为肌内注射,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
C.经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的人员自最后1次注射后3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注射破伤风疫苗。超过3年者,用破伤风疫苗加强注射1剂
D.严重污染的创伤或受伤前未经全程免疫者,除注射破伤风疫苗外,可酌情在另一部位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E.妊娠期妇女可在妊娠第4个月注射第1剂,6~7个月时注射第2剂